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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住院须知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657    更新时间:2014/12/18    责任编辑:社工部 ]

     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外,其他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参保人需凭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待批

   1、住院通知书(就医医院盖章确认);

   2、参保职工需提供单位证明,参保居民需提供居(村)委会证明;

   3、交通事故或因他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法院判决书;

   4、社保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经调查、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凭由医保部门签字、盖章的《住院通知书》,到所在医院按普通住院的参保患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的患者一致。在获得批复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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