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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律素养  推进扫黑除恶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781    更新时间:2018/9/20    责任编辑:办公室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加深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关知识的理解,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9月19日下午,我院特邀常年法律顾问李长前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院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代表等进参加了学习。

    李长前律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发,以案释法,解读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打黑”变“扫黑”意义深远。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运用法治思维把握好 " 度 ",确保 " 三个效果 " 统一。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明确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据了解,目前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正在逐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 " 保护伞 ",办理具体案件标准更加明确。通知明确要求,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我院对扫黑除恶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法治素养,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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