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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选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6931


各位参保职工:

    我院实行一院两区管理,东江新城院区已正式运营,选定我院为定点门诊的参保职工在我院东江新城院区及菱湖院区(下角门诊)就诊均可按门诊统筹报销。现将2015年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统筹选点、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职工此前已办理了我院为定点门诊的,2015年可继续保留原选定点,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二、2015年度需选定我院为门诊定点的参保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院门诊收费处挂号窗口办理门诊定点变更手续,2015年1月1日起在我院门诊就医可直接记帐结算。新参保职工此前从未办理门诊统筹选点的,参照本办法办理手续。

    三、选点、变更的办理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请各参保职工在此期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惠州市中医医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