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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惠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3377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始终坚持“四个发展核心”,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高标准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惠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机关党的理论武装工作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不断深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中注重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学笃用,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机关新发展理念知识邀请赛。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同时,围绕“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惠州大发展”的主题,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和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四个发展核心”,在推动惠州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上主动担责,务实苦干,争创一流。

二、开展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先进典型报告会、党员微课堂、重温入党誓词、传唱红歌、书写清廉等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市直工委将与惠州日报合办“身边党员微故事”征集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优秀共产党员座谈会,对优秀党员进行慰问,鼓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十三五”规划建设。

三、实施党建责任制落实行动

(一)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出台《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责任清单》,明确市直机关单位各级党建主体的职责,建立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

(二)完善机关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履职和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市直和驻惠副处以上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市直工委对市直和驻惠副处以上单位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各单位对所辖党支部进行考核评定;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市直工委将制定《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强化各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等,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要推动落实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和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副书记)“两列席”制度。要加强党务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务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养机制。继续推动落实市、县(区)把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继续深化履职谈话工作。市直工委将继续开展市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前谈话,并建立市直机关和驻惠副处以上单位抓履职谈话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新任班子成员开展履职谈话活动,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五)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培养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作风正的党务干部队伍。市直工委将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市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培训班,举办市直属机关党务干部任职培训班,增强党务干部主动适应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

四、实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

(一)深入开展“六有”服务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建设26条具体指标,着重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落实“三会一课”、健全组织生活、党员教育、谈心谈话等方面下功夫。将党组织“六有”建设考评内容细化为百分制考核评分,采取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考评和市直工委抽查的办法,每半年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末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基层建设上水平。

(二)建设一批机关党建“六大行动”示范党组织。按照机关党建“六大行动”的要求,着力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教育引导、推动发展和服务群众功能,市直工委将建设一批机关党建“六大行动”示范党组织,并召开示范党组织现场观摩会,树立标杆和典型,推动各级党组织争创一流业绩、争建一流队伍。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为所有具备条件的党支部统一配备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标牌,营造机关浓厚的党建氛围。

(四)开展星级党组织建设评选活动,评选树立一批“六有”服务型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任务,根据支部建设和完成业绩情况,选树一批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标兵榜样和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机关党建大数据管理。运用好“智慧党建”,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动态管理评价网络平台,通过适时动态的大数据统计汇总,推动机关党建的信息化管理。

五、实施党员先锋示范引领行动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思想建党,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教育制度的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增强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

二)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引导党员主动担责,把党员形象亮在一线,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并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广东省机关第四届工作技能大赛”,争创一流业绩、争创一流队伍,更好地投身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中坚骨干作用。

(三)开展“身边党员微故事”征集活动。市直工委将与惠州日报联合开展“身边党员微故事”征集活动,号召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先进事迹和闪光点。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四)倡导机关党员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当好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优势,为扶贫村发展“把脉问诊”,指导扶贫村加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创新思路方法,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题,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小康任务的完成。

深化“党员责任岗”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更好地落实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变“8小时党员”为“全天候党员”,发挥党员特长,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引导党员当好政策法规宣讲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社区管理指导员、文明创建示范员、公益事业促进员、社区稳定安全员。召开党员责任岗示范社区现场会,推动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完成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建立具有惠州特色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体系。

六、实施机关效能优化提升行动

(一)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去年抓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抓好57个实施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特别是重点单位的督导,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将实施范围外的新划转地方管理的部门和部分省管单位纳入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范围,按既定模式推行机关服务标准化。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道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推广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的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评估和总结机关服务标准化系统试点运行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相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创新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评议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等方式方法,更好地深化各领域的作风建设。继续组织每半月一期的“行风热线”,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实施党建文化培育传播行动

构建一系列党建文化宣传平台。通过新闻媒体、《惠州机关党建》杂志、党建网站、市直机关党员手机报、市直党建微信等传播手段,搭建党员学习交流和展示党建工作的平台,加强基层党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各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员微信群,及时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组织活动情况。

建成一批党建文化宣传阵地。以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目标,以时时处处感受浓厚的党建文化为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身边党员先进事迹为基础,建成基层党员有强烈认同感的党建文化宣传阵地。市直工委将帮助基层党组织配齐党员宣传教育硬件设施,在所有有场地条件的支部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责任义务、支部“六有”建设要求等内容,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让党员时刻感受到浓厚的党建氛围。

开展一系列党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先进典型报告会、党员微课堂、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组织机关运动会、红歌赛、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庆祝建党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专场音乐会《长征组歌》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服务党员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打造一批党建文化特色品牌。积极探索,根据工作实际,发挥行业特点,总结党建文化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打造机关党建文化品牌。

八、实施党员关爱“暖心”行动

强化党员权利保障。通过对党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党内诉求渠道,积极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讨建立市直机关党费返拨工作制度。

(二)完善市直机关党内关爱激励帮扶制度广泛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政治激励、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典型激励、思想疏导、精神抚慰、心理辅导、技能帮扶、生活帮助、亲情关爱。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内关爱基金的作用,建立慰问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看望生病党员、问候党员政治生日等关爱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之家”,形成关爱党员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好市直机关各类党务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类提升能力素质的学习培训,为党员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平台,引导推动党员成长成才。

九、抓好机关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主体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涉及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座录像,开展“两个法规”学习讨论活动,使廉洁从政教育日常化、常态化。

十、大力强化自身建设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围绕建设一流工委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提高效率、狠抓落实的36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重点工作督办力度,着力提升执行力、落实力,做好精准传帮带,以锐意进取的精神,认真执行好、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