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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家属区(2栋家属楼东侧)挡墙加固与治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4918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家属区(2栋家属楼东侧)挡墙加固与治理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家属区(2栋家属楼东侧)挡墙加固与治理施工项目

二、项目概况:工程造价约46.5万元。为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家属区(2栋家属楼东侧)挡墙加固与治理工程施工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该挡土墙为浆砌片石砌筑,共分两级,一级挡土墙高约3.5m,距坡底居民楼(5层)约2m,;二级挡土墙高约2.5m。一级挡土墙坡顶距二级挡土墙坡脚间距约6m,墙间斜坡坡面种植有香蕉树等植物,坡率约45°,挡土墙上部平台有约4m2地面沉降。挡土墙共有4处开裂,一级挡土墙面1处,二级挡土墙面3处,裂隙为纵向延伸开张,贯通整面墙体。裂缝宽度0.5cm~2cm,二级挡土墙开裂最严重处裂缝宽约6cm,内部砂浆已被流水冲刷掏空。一级挡土墙上部墙身外凸起拱并有外倾垮塌迹象,局部挡土墙泄水孔已堵塞无法顺畅排水。现状挡墙变形开裂程度较为严重,在挡土墙变形加剧或丰水期地表水继续下渗对挡墙基础浸泡及墙后积水压力作用下,挡墙存在整体失稳或垮塌的危险,危及医院山顶建筑物及西侧两栋居民楼和人员安全。本加固与治理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边坡安全等级二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019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2019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信息由本中心统一查询。

4、为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代表必须为拟投入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与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与的可免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近三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现场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蟠龙东新4号四航院综合楼三楼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如下,报名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和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3)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4)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

(5)2019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

(6)2019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8)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1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12)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13)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4)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为拟投入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人员)且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现场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15)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16)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17)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18)拟派的与本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各员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谈判响应文件中(上述材料中第13、14点可免附入)。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前,(注:2020年2月10日14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2020年1月20日 至 2020年1月22日止。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惠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科长

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2-2189992

电话:020-84106942/13246866844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