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惠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东江新城院区),咨询电话:0752-2756812。
监督单位:惠州市中医医院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752-218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