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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党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承诺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5315    更新时间:2014/4/30    责任编辑:办公室 ]

       根据惠州市委实践办通知要求,我院(党委)班子就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改进行业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我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带头严格遵守党章政纪,确保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党章和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带头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患者和社会满意度。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入临床一线调研,以人为本,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患者和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一丝不苟打基础,聚精会神谋发展,提高(党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文明新风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严守财经纪律。严控“三公”支出;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建设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不正之风;在全院倡导文明用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时代文明新风尚。

      五、带头廉洁行医,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带头遵守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务人员六项禁令》、《医务人员“十不准”规定》,廉洁行医,不搞开单提成,不违规收费,不接受企业捐助出国(境)旅游或变相旅游,维护医院行业形象,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加强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疗药品。切实抓好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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