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眼科翼状胬肉切除术、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及白内障手术,患者因患上述两类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晶体费用,按医院级别和结算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别支付,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二、住院治疗过程中,参保人员主动要求入住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病房的床位费及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检查、检查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供体角膜片和超出规定标准的晶体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开展此类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要严格按临床路径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标准规范操作,不得以任何名义减少医疗服务或分解服务项目。所用自费项目和超过规定的晶体费用均应如实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并签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