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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中医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831    更新时间:2020/9/1    责任编辑:办公室 ]



      

 

第一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提供中医特色、中西医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2、开展中、西医学科研究和医学教学工作,促进医学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临床应用;

3、承担战时或自然灾害、意外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救护任务;

4、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医疗保障任务(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须持有效资质证书开展)。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惠州市中医医院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总收入4530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13.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7.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84.95万元,下降46.2%,主要变动情况2018年有8600万元医疗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而2019年则是纳入了非税收入管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36026.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6.14万元,增长69.6%,主要变动情况:一是2019年医疗收入增幅较大,二是2018年有8600万元医疗收入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769.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5.6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2019年老年病区改造项目、五个一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共计577万元按上级部门要求纳入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总支出45304.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605.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991.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93.64万元,增长8.2%,主要变动情况:随着医疗业务发展,医疗业务成本和运营管理费用逐年增加。

2.项目支出161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0.69万元,增长36.4%,主要变动情况:我院严格按计划使用各专项经费,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017.55万元。均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757.99万元。均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院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存在该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救护车)、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中巴车,主要用于两院区人员、物资等交通运输。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惠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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