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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保人员在广州定点医院报销问题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0659


一、广州哪些医院是我市定点医院?

我市医保在广州定点医院共有16家,其中已联网结算医院13家: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第二、第三医院、南方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华侨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二级医院)。

暂未联网结算医院3家: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二、哪些参保人可在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直接住院结算?

在我市参保的以下几类人员可直接在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直接住院结算:

(一)     转院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了转院手续的参保人;

(二)自行转院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人;

(三)异地急诊、急救人员:在广州出差、探亲期间发生急诊、急救情况住院的参保人;

(四)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长期工作、居住在广州且已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含在广州就读的学生)。

三、参保人因病在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如何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如何结算?

上述4类参保人因病在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转院人员还须提供转院通知书,异地就医人员须提供异地就医登记表,未提供的为自行转院人员),按规定缴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凭身份证到出院处结帐,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无须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参保人因病在广州未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可在出院后60天内凭①个人身份证、②社保卡复印件,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④住院费用清单,⑤原始有效医疗费用发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经本市指定医院批准转往市外医院就诊的,还需提供《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审批表》。

五、参保人因病在广州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哪些费用应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一)参保人在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类别

缴费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

转院

长期异地就医

异地急诊

自行转院

职工

综合(住院)

95%

95%

95%

70%

居民

A

60%

60%

60%

45%

B

75%

75%

75%

60%

    备注:连续缴交医保费不满6个月的和自行转往非定点医院的参保职工其住院费用基金报销比例为50%

(二)住院费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医疗费用总额-个人支付部分总额)×报销比例

    (三)个人支付部分总额包含以下费用:

1、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费检查、自费诊疗项目等);

2、乙类药品由个人支付5%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目录中由个人支付40%的费用;

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