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整合(第一批)价格的告示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341
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布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整合(第一批)价格的通知》(惠医保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1年2月20日零时起执行文件内所列413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含1101000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公布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整合(第一批)价格的通知》
惠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