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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生育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指引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093


生育登记(生育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指引

生育登记(生育备案)已开通“粤医保”手机微信小程序办理具体申报须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确诊怀孕并已在广东省内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的;2、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申办流程搜索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入首页--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的可跳过此步)--业务办理--生育登记--填写信息--提交。

注意事项:

1、非广东省内办理计生登记手续的,暂不需网上办理,需持有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登记前已住院保胎或终止妊娠的,需持有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生育登记填写信息时,起止时间的“开始日期”一栏应填写当天日期,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4、生育备案填写信息时,登记类型选择“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应选择产检所在医院,选择后不可修改;

5、生育登记提交成功后,可再次点击“生育登记”页面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6、在微信小程序申办成功后,在“我的--办理事项进度--已审核”查看办理结果,显示为“审批通过”,则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