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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新冠疫情时期临时搭建建筑、拓宽120急救通道等工程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841



惠州市中医医院就拆除新冠疫情时期临时搭建建筑、拓宽120急救通道等工程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惠州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拆除新冠疫情时期临时搭建建筑、拓宽120急救通道等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ZSZYYYCG-202408

发布网站:惠州市中医医院官网

比选公告(报名)时间:2024882024814

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点项目办公室

(采购管理部门425室)

响应截止时间:20248151455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481515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评审室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主要概况

单位

数量

预算总金额

(万元)

备注

1

为保证急诊通道畅通、120出车顺畅,美化院容院貌,方便群众就医,现需要拆除新冠疫情时期临时搭建的绿码、黄码核酸采样点、发热门诊及候诊室、迁移救护车停车点。

1

271589.69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须凭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保密承诺书领取含项目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领取文件须自带U盘)。

预审材料及要求:1.报名表(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材料在按比选文件告知函中附件格式,全部需加盖公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其响应;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

三、评审(比选)文件获取

潜在响应供应商可直接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比选文件。

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响应供应商认同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响应供应商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的质疑。

四、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洪小姐  0752-2756967

附件下载:院内比选文件

惠州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