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成本测算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上门服务费等6项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施自主定价(全自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知情权,现按规定实施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附件:惠州市中医医院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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