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医医院拟进行中医药宣传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向符合医院需求、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公司公开调研,欢迎有意向者积极参与调研。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150000元整(拾伍万圆整)。
三、项目内容
1.工作室承担功能
虚拟制片、影棚拍摄、科普直播
2.工作室建设项目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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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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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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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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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影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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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棚占地长宽约为8.1m*3.6m
2.U型虚拟拍摄摄影棚(蓝色)
3.3面无影墙 面积约为58平方米
4.拍摄地面抬高,面积为32平方米
5.木质踢脚线,面积为17平方米
6.电子设备防潮箱150L
7.电动升降幕布
8.拍摄设备存放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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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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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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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总长宽为8.1m*8.1m)
1.墙体隔音层处理+天花隔音 面积为114.6平方米
2.拍摄场地隔音地毯 面积为32.4平方米
3.吸音硬包+扩音造型墙面 面积为58平方米
4.声学扩散体挂件 1800*900
5.空调风机口需移位+隔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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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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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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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视灯 顶光 18台
(额定电压:AC110V-240V 50Hz-60Hz,额定功率:160W、光源数量:272/颗晶元芯片)
2.影视灯 轮廓光 2台
(额定电压:AC110V-240V 50Hz-60Hz,额定功率:160W、光源数量:272/颗晶元芯片)
3.影视灯 面光 2台
(额定电压:AC110V-240V 50Hz-60Hz,额定功率:160W、光源数量:272/颗晶元芯片)
4.影视灯 主光 2台
(额定电压:AC100-240V 50Hz-60Hz,额定功率:260W、光源:单颗大功率LED)
5.灯光结构、支架、吊顶钢架、升降伸缩架锁链、灯钩保险绳等配套设备及工艺,吊顶面积为64.5平方米
6.灯光控台
7.顶面T5管灯光 1项
8.现场LED造型灯带 1项
9.荣誉墙明装小射灯 3个
10.灯光安装辅材、安装调试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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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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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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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水机移位
2.灯光、幕布、直播拍摄设备的电路改造,强电箱及电线、电压安装及保障
3.原始吊顶拆除
4.荣誉墙奖杯展示层板
5.顶面天棚喷刷黑色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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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地情况:项目地址为惠州市中医医院东院区(惠城区东升一路)住院部3号楼4楼,展馆面积约64m2,平面图和实景图如下。
4.施工需求:选用材料须满足国家防火规范要求,采用绿色环保材料,确保场馆安全及环境温湿度控制。按需进行强弱电布线、改造,优先装配式施工,降噪降尘,节能环保。
5.售后需求:需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质保及运维培训。
四、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2.报名企业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请有意参与调研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并附以下资料清单(按以下序号排序),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密封材料(文件袋密封条上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结合项目需求制定项目服务方案(含物料清单、施工材质规格及价格等,加盖公章)。
4.项目预算报价(含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加盖公章)。
六、响应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响应文件内容不详,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不合格者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只有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响应供应商不得恶意竞价。对于报价差异巨大(低于平均报价50%)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恶意竞价的响应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4、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行为的,医院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应商不得报名并响应无效。
5.参与单位需自行承担调研相关费用。
6.本次调研仅为市场摸底,不构成招标承诺。
七、报名方式
1.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
2.资料递交地址:惠州市中医医院东院区(惠城区东升一路)门诊部4楼416房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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