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惠州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等。
按明年起将实施的医保新政策,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有所变化: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A档、B档缴费标准分别提至每人每年100元和200元。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200元。
二、医保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为40万元、B档的为50万元。
三、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及提高报销标准:
1、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将“癫痫、耐药性肺结核和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纳入特定门诊,特定门诊项目从目前的31项目增加到34项。
2、提高报销标准。将一般的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5%,居民从50%提高到55%。
3、耐药性肺结核的基本医疗门诊年费用限额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95%;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的特定门诊限额2万元,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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