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医医院就惠州市中医医院两院区废旧物资回收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唯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 购 人:惠州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两院区废旧物资回收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收款24000元
(四)拟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用全包干形式为惠州市中医医院两院区进行可回收废品AB桶、未被污染的塑胶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和废旧报纸、纸皮、纸张、废旧塑料、废旧金属等除报废固定资产外的一般可回收废品,依法进行处理。成交供应商须需确保对回收物依法进行处理,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保证全院回收的废品处理可追溯。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部门的一次性输液瓶、医用玻璃瓶的环评批复以及惠州市商务局提供的回收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企业备案名单内。
(五)采用单一(唯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及2025年6月4日-6月10日在惠州市中医医院官网进行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只有一家企业响应,2025年6月17日-6月23日第三次比选采购无一家企业响应。根据《惠州市中医医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唯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第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两次比选采购或竞争谈判采购都只有一家响应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无
地址:无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情况
(一)专家论证意见
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及2025年6月4日-6月10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只有一家企业响应,2025年6月17日-6月23日第三次比选采购无一家企业响应。为了服务的延续性,避免服务脱节,影响医院的日常运营。根据《惠州市中医医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惠市中医〔2024〕143号文唯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第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两次比选采购或竞争谈判采购都只有一家响应的,符合唯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条件。
(二)专家论证成员名单
杨爱群、许舒琪、朱海琪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惠州市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门诊部四楼406室
联系电话:0752-2189992
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后勤部部门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惠州市中医医院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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