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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8014    更新时间:2020/9/1    责任编辑:办公室 ]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九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JS-HZCG-2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为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湿化治疗仪1台预算金额65000元、医用电动床2套预算金额120000元、翻身气垫2套预算金额100000元、自动鼓室压测量仪1套预算金额170000元、手术动力装置1套预算金额258000元采购项目采购服务,采购预算共计为人民币71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台、医用电动床2套、翻身气垫2套、自动鼓室压测量仪1套、手术动力装置1套,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9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封面应注明“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9 月 2  日至2020年 9  月 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惠州市九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凯旋城五期17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16 日下午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8号办公楼五楼)

十、磋商时间:2020年  9 月  16  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8号办公楼五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 9  月 2  日至2020年 9  月8 日止。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79455668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惠州市九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13725029843

 

                 

惠州市中医医院

 惠州市九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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