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惠州市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当不确定的疾病风险来临时,如未及时参保缴费将导致医疗保障待遇受损或不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增加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基本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生活中,往往容易忽略为家庭未参加职工医保的老人、孩子、配偶及其他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常见漏保情况有:孩子出生后一直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办理了参保登记但没有持续每年度缴费;孩子到外地上学后不确定是否在就读地参保而在本地停止参保缴费;异地户籍亲属来惠生活“两头”未参保等。
惠州居民医保待遇在全国、全省保持前列。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元。此外还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产前检查门诊、大病保险待遇。为更好保障家人健康,现就居民医保应注意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1.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正常缴费。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可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在线上办理。线上办理路径为: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不支持代办,需参保人自行登录参保);或浏览器搜索广东医保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网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支持代办,按要求填写并提供材料)。
2.及时参保缴费。居民医保“缴一年保一年”,每年都有集中缴费期,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每年9-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个人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断缴费或新参保的人员可在当年年度内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如在6月30日后参保,个人需增加支付财政补助部分<预计670元,新生儿等部分人员除外>),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每年集中缴费期开始后,我局均会通过“惠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醒缴费,并发布缴费方式。
3.外地户籍参保。我市在参保政策上打破了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但需注意不能多地重复参保。
4.为外地就读学生参保。原则上可自行选择在本地或就读地参保。为免除就读地参保人员在本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或垫付医疗费用,建议尽量选择在本地参保。
非常感谢您对惠州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与信任,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如您在参保缴费或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提供帮助和解答。
区域 居民医保参保咨询电话
惠城 0752-7809125
惠阳 0752-3382063
惠东 0752-8801629
博罗 0752-6630969
龙门 0752-7888716
大亚湾 0752-5562359
仲恺 0752-327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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